为加强对我镇幼儿教师的管理,切实调动教师教育教学积极性,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,根据县教育局《关于2018年全县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的意见》中有关做好教师考核工作的规定,以及县委组织部、县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要求,结合我镇实际,制定2018年鄌郚镇幼儿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考核范围
考核范围为我园2018年度招考的幼儿园教师。
二、考核内容及办法
(一)考核内容及档次
通过对教师职业道德、职业能力、工作表现、育人效果等内容的考核,综合反映教师在考核周期内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、学等方面情况,重点考核工作绩效。考核等次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档次。
(二)考核方法
考核工作坚持自评和他评相结合,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,基础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相结合,统一性评价和差异性评价相结合,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,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,不简单以民主测评得票率确定考核档次。坚持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,以岗定评,不同岗位应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。教师兼任学校不同岗位的,考核内容应包括履行兼职岗位职责的情况。
三、考核程序
1.成立组织。幼儿园成立考核工作小组,负责起草修订考核方案,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,复议考核结果等。
2.确定方案。由考核小组起草修订《鄌郚镇2018年幼儿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》,经教职工投票对方案进行评议、通过。
3.实施考核。学校考核工作小组依据方案对新教师进行考核。
4.考核结果公示。年度考核结果等在幼儿园内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。
5.结果反馈。考核结果要及时通知被考核人,对年度考核拟确定为基本合格、不合格等次的教师进行组织谈话。
6.考核总结。考核工作结束后,幼儿园写出工作总结。将考核表(包括个人考核表、单位考核结果表各一式二份)、未考核和按规定确定基本合格及以下档次人员名单(注明原因)一块上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。
四、考核结果及使用
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档次,优秀档次比例一般控制在10-15%,不能超过15%;聘期考核优秀档次比例一般不能超过15%。聘期内年度考核达不到2次优秀的,聘期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。
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、岗位聘任、职务晋升、表彰奖励、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。
五、其他事项
对2018年新招考的教师,应注意以下问题:
1.对首次就业的人员,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,只写评语,不确定档次。
2.对非首次就业的人员,2018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与在其他单位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,不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(含试用期),参加年度考核,只写评语,不确定档次;工作累计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(含试用期),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。
具体参照《关于做好2017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乐人社字 [2018]17号)规定执行。
六、考核时间安排
1.12月27日,按规定成立教师考核工作小组,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通过民主评议产生。
2.12月27日,制定并通过考核方案。考核方案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表决,通过后在学校公开栏、网站进行公开。
3.12月28日,组织被考核教师进行个人总结、述职。
4.12月28日,考核小组参照本方案对相应教师进行考核,确定考核档次,写出考核意见。
5.12月28日,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公示。
6.1月2日,考核工作总结。
昌乐县鄌郚镇幼儿园
2018年12月27日